巨報編輯部╱整理報導 消費券議題發燒,各縣市無不出盡奇招想吸引消費者前往消費。有的送豪宅、有的送土地等等,至於咱們嘉義市,當然也不落人後,推出「2009消費來我嘉、黃金帶回家」活動! 即日起至5月31日前,持嘉義市商家開立的統一發票或收據,單筆消費滿200元、累積消費滿3600元,即可到指定地點兌換摸彩券一張。摸彩活動分為三次,第一次沒抽到者,摸彩券可累積參加下次摸彩,最高有機會獨得文財殿加持過的30兩金元寶,相當於市價1百萬元。 若是將消費券捐贈嘉義市立案之社福團體、登記有案寺廟捐贈(含點燈)收據、參與「認捐消費券、愛心送書香」計畫,捐款收據滿3,600元,同樣可兌換摸彩券一張,讓你捐愛心也能抽黃金!
2009消費來我嘉 黃金帶回家 【活動時間】即日至5月31日(日) 【抽獎日期】98年2月10日(二)、4月6日(一)、6月1日(一),第一次沒抽到者,摸彩券可累積參加下次摸彩 【活動內容】 以下任一方式或合併累計,皆可換摸彩券,最高有機會獨得30兩金元寶 1、持嘉義市轄區業者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,單張消費滿200元,累積消費滿3600元,可兌換摸彩券一張 2、捐贈嘉義市立案之社福團體、登記有案寺廟(含點燈)收據滿3600元,可兌換摸彩券一張 3、參加嘉義市推動的「認捐消費券、愛心送書香」活動,憑捐款收據滿3600元,可兌換摸彩券一張 【摸彩券兌換地點】 嘉市文化局服務台、嘉義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、再耕園、新光三越嘉義店、家樂福等地皆可 【洽詢專線】05-2254321轉191
詳閱:嘉義市政府活動官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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