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新聞首頁
•
GBO首頁
•
人力銀行
•
傅媽的家
•
巨報卡區
•
部落格
•
探險隊
•
嘉義美食
•
臉書粉絲團
搜尋
嘉市衛生局籲:「餐飲業者正確使用炸油。」
分享至
巨報編輯部╱整理報導
因應台北縣政府消保官查獲知名速食連鎖餐廳油炸油,嘉市衛生局提醒餐飲業者,若有查獲使用劣變油脂者,將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限期改善。未改善者,將罰鍰6萬元以上,30萬元以下。而添加在油炸油裡的抗氧化劑,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者,將依法處以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有不懂之處,歡迎業者電洽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服務專線05-2338267。
餐飲業者如何正確使用炸油?
1.避免不必要的加熱,防止油炸油脂快速氧化
2.油炸過程中,隨時把油炸過程產生的懸浮物質或沉澱的油渣去除
3.長時間油炸食物,應選用穩定度高的油炸油
4.靜置冷卻期間,應有良好防護措施,如:將油炸油置於陰涼乾燥且無日光直射之處、遠離熱源(例如:瓦斯爐、油炸鍋、蒸鍋等)、用畢後應立即蓋緊瓶(桶)蓋等
什麼情況應全部更新炸油?
1.溫度低於攝氏170度就已冒出油煙
2.油炸油色深且又粘漬,泡沫多、大有顯著異味且泡沫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一以上
巨報新聞 於2009年6月25日 發表 累積人氣(2499)
最新文章
.
華商學生秀創意 模特兒吸睛...
.
國際廚藝奪雙金 光耀我嘉
.
秋高氣爽 好臉色好幸福
.
違規小廣告 最高罰1200...
.
交趾陶門牌DIY 東川里動...
.
勇敢反毒 巡迴電影來「嘉」...
.
「灶」做不誤 莊聲作灶一甲...
.
媒體人汪用和 分享溝通小撇...
.
環保小尖兵 植樹減碳
.
節能減碳 雲嘉南管理處打造...
文章分類
.
社會
.
鄉鎮
.
生活
.
休閒
.
科技
.
健康
.
就業
.
趣味
服務專線:05-2831118 傳真服務:05-2830157 求職客服信箱:
gbonews@gmail.com
上班服務時間:週一至五08:30∼18:00╱週六09:00∼17:00
本網站享有著作權,禁止侵害,違者必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