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災後小心! 飲水衛生及食物鮮度
巨報編輯部╱整理報導
 嘉義縣衛生局提醒受災戶,斷水地區民眾飲用水一定要經過煮沸或飲用包裝礦泉水為宜,不要直接飲用生水和雨水,停電期間冰箱的食物也要妥善處理,泡過水的食物一定要丟棄。
 民眾外出購物時,除了要注意有效日期等標示外,也要特別留意食品鮮度和外觀清潔完整等,以防買到污染、不新鮮的食品。淹過水的餐具、容器都應煮沸30分鐘或浸泡在濃度百萬分之二百(200ppm)漂白水中消毒後,再用清潔的水沖洗,以確保烹調食品的衛生安全。
 針對食品業者部分,嘉義縣衛生局加強稽查淹水區的超商(巿)、雜貨店、餐飲店、食品工廠食品衛生安全,輔導業者泡水、變質的食品罐頭、飲用水均不得販售,違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裁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。民眾或食品業者有任何食品衛生疑慮,歡迎電洽衛生局食品衛生專線05-3620613諮詢。



巨報新聞 於2009年8月13日 發表 累積人氣(2262)  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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